如何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陕西弘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如何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

如何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

作者:陕西弘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0 08:58:02

(一)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在商标局备案。如果未经许可而实施该行为,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均构成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销售行为的构成,不再以销售者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的主观过错而论。只要行为人具有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的行为,就以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而论。但构成侵犯行为的并不一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只有在主观上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的,才负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具体包括三种情况:未经商标权人授权和委托而制造、销售其商标标识;虽然商标权人的授权或委托,但超出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制造、销售其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

(四)未经西安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行为人将该注册商标撕掉或去除,换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商标,再将更换了商标以后的商品投入市场,冒充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销售的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商标法列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作出的弹性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每个人都听说过西安商标注册,但您听说过商标注册证书吗?事实上,注册人可以通过在线发布的中国商标上的注册通知和商标注册证明来证明自己的权利。商标注册证书是为便于商标注册人使用而签发的书面证书。因此,需要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应向商标局申请签发商标注册证书。当然,在公司上市,转让等情况下,还需要商标注册证书。那么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要了解好这些要点?

一、申请条件;如果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人提交相关文件。如果符合条件,商标局将在商标文件的印刷版上签发“商标注册证书”证书。

二、处理方式和流程商标注册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必须委托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商标局处理。其他注册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直接处理直接进入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2)邮寄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商标局办公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注册国内注册商标,签发注册证书业务。(3)委托已经向商标局备案的他人或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或者选择已经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在商标局注册的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商栏目中公布。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提供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1、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登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2、如果商标注册人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变更证明的副本和公章。3、如果商标被转让,应提供商标转让人或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提供商标注册号列表。5,邮寄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接收文件的通讯地址。

四、支付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检查商标文件申请人按照条件提交材料,直接办理,等待账单;如果邮件被处理,商标局将把证明文件发送给申请人,通过邮局提交。文件的通信地址。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西安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即在“商标申请声明”栏内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且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商标指定颜色的,是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申请时不要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即可。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除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文字说明、色标、商标使用方式应填写在“商标说明”栏。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发布。这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文化系统发展改革工作的总体规划,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规划》系统地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方向、主要任务、重要举措等。其中,包括9个专栏的63个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在保障措施中,《规划》指出,要加强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文化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发挥知识产权对文化创新发展的驱动作用。强化文化领域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开展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统计工作,对文化资源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确权、登记、评估。

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服务和交易平台,提升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运用水平。支持文化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版权所有:陕西弘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