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进行近似商标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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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进行近似商标的判定?

作者:陕西弘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8 08:02:14

西安商标注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耗费时间不说,还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被驳回。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商标成功注册,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一切就万事大吉了呢?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商标注册成功就意味着拥有了商标专有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投资权、转让权、禁止权等权利。同时,我司也要特别提醒各位,商标注册成功后,如何正确和规范的使用商标,让商标的价值最大化,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合理使用与及时变更商标的合理使用指的是商标实际使用人和商标注册人应当保持一致,同时商标标识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标识保持一致,使用范围不能超过被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如果企业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变更时,一定要及时对其商标信息进行变更。

因为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将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将面临被撤销的危险。警惕商标的擦边行为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价值也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升值。作为商标的持有人,应该提高商标的保护意识,注意与自己商标在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与自己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标,警惕商标的擦边球行为,防止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同时要在打擦边球的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错过了异议期,等别人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书,再提出争议的难度将会变大。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商标注册后三年之内没有使用,则可以被其他人申请撤销,从而使得他人获得该商标及其权利。

因此,商标持有人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注意保留使用证据,以预防意外的发生。到期商标要及时续展商标具有有效期,每次为十年的使用期限。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如果没有按时进行续展,商标也会面临被注销的危险。因此,商标的续展工作一定要及时。

总之,没有什么是一劳永逸的,商标注册也是如此。不规范使用商标不仅会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还有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命运。如果涉嫌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会面临诉讼的危险。只有合法规范的使用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熟知商标注册使用的各种注意事项,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为持有人创造更多的财富。

商标申请的两种途径:注册商标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所需资料如下:1、商标图样和名字;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商标类别);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纳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纳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申请流程如下: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可以免费咨询我们进行商标查询,查看自己的商标名称和类别是否已经被注册,如没注册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2、申请递交后的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5、公告期满后,如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商标近似是指两个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未经西安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侵权纠纷大多数都是由近似商标引起的。那么,要如何进行近似商标的判定呢?

进行商标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状、读音、含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是否近似。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对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有争议的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认定被控侵权商标与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视所涉商标或其构成要素的显著程度、市场知名度等具体情况,在考虑和对比文字的字形、读音和含义,图形的构图和颜色,或者各构成要素的组合结构等基础上,对其整体或者主要部分是否具有市场混淆的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其整体或主要部分具有市场混淆可能性的,可以认定构成近似;否则,不认定构成近似。也就是说,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在商标法意义上,商标的主要部分是指最具商品来源的识别性、最易于使相关公众将其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的商标构成要素。

(二)认定商标近似时,考虑请求被保护的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显著性越强、知名度越高的商标,被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对其保护的强度亦越大。这是因为对于在特定市场范围内具有驰名度的注册商标,给予与其驰名度相适应的强度较大的法律保护,有利于激励市场竞争的优胜者、鼓励正当竞争和净化市场秩序,防止他人不正当地攀附其商业声誉,从而可以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和健康地发展。

按照消费者在市场中对商标的感知规律,审判和行政执法实践中常常运用商标整体、要部比对和将商标隔离开比对的方法,来判断商标的类似。

(一)整体比对,又称为商标整体观察比较,是指将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观察,而不是仅仅将商标的各个构成要素抽出来分别进行比对。

(二)要部比对,又称为商标主要部分观察比较,是指将商标中发挥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抽出来进行重点比较和对照,是对整体比对的补充。

(三)隔离比对,又称为对商标的隔离观察比较,是指将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的商标放置于不同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进行观察比对,不是把要比对的两个商标摆放在一起进行对比观察。

在进行商标近似判定时,应当综合采用上述几种比对方法,关注商标的整体给消费者的感受,必要时要比对商标的主要部分,并将被控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隔离比对。这样才能更科学准确地判断侵权行为,从而解决侵权纠纷。

企业应如何正确管理商标在很多企业管理的课程中,是没有商标的地位的,好象商标可有可无,一些企业管理图表中,你根本找不到商标的位置。在企业管理中,很多公司对商标是不够重视的,一个很明显的事例就是,很多企业的管理层,根本就不知道商标是哪年注册的,商标归谁管理也不知道,以至于等商标过期了还不知道,这样的事例还真不少,一个商标,在我们只有10年的有效期,过了这个有效期,还想使用这个商标,就只能续展了,但是有的公司,就是不小心忘记了这事,以至于商标过期2,3年后,没续展还在用。

也有的公司,注册了商标,却一直不使用,这样也会导致商标无效,如国际品牌Burberry的相关关格子商标由于连续3年没有使用,结果在中国惨遭撤销。国际大牌都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国内就更多了。

那么,企业管理中,商标到底要怎么定位呢,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企业要不断提高商标意识,学习和了解商标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规定,积极主动地制定商标管理制度,对商标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如果公司很大的话,建议公司的法务部门来管理这些,其中要有懂商标法的,这对企业其实是有好处的,比如商标维权啊,商标的授权使用啊,都可以由法务部门来管理。如果是一般的小公司的话,建议由专业的商标公司来维护,比如商标到期提醒啊,商标有没有被人侵权啊,这些直接打包给商标公司,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其实,商标管理是有多事情可以做的,比如以商标为突然后,做授权的,象我们有一个客户,一个商标,授权了N多家厂商,在当地做的真不错,这些都涉及到商标的管理,企业管理中,一定要把商标定好位,不然,到是会有麻烦的。

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已成为现代知识产权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商标权又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对特点鲜明、个性强烈的商标要及时申请西安商标注册,同时还应实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和立体商标的战略,尽可能地扩大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不重视和发展商标战略的作用导致企业在培育商标时陷入困境,不知所措。没有意识到创立商标与使用商标是一项关系企业前途的重要工作。企业只要克服了这样问题,才能使商标工作落到实处,为培育和创立驰名商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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