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和商标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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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和商标的区别与联系

作者:陕西弘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28 08:07:08

1984年拟定的《专利法》在广泛学习外国经验、博采各国之长、严格实施我国现已加人的国际公约规则的责任的同时,还充沛考虑了我国详细国情的需求,具有起点高、有明显时代特征和适合中国国情的特色,详细表现为:

(1)在同一部法令中囊括了发明、有用新型、外观规划三种专利,而不是如同大多数国a家那样别离予以立法;

(2)选用单一的专利方法维护发明发明,而不是选用专利方法与发明证书方法相结合的混合方法维护发明发明;

(3)在先申请制和先发明制之间挑选了先申请制;在检查办法上对发明专利申请挑选了前期公布、申请检查制,对有用新型和外观规划专利申请挑选了初步检查制;在颁发专利权的办法上挑选了首先予以公告,经贰言程序后投予专利权的办法;

(4)对可以取得专利维护的技能领域实施了逐渐敞开的做法,规则对药品、用化学办法取得的物质、食品和调味品不颁发专利权;

(5)针对其时我国的详细国情,对专利权的归属作了“所有”和“持有”的区分,处理了专利制度如何与其时占主导地位的全民所有制体制协调一致的杰出难题;

(6)对专利权的维护实施司法途径和行政途径平行运作的双轨制,这在世界各国的专利制度中是非常少见的;

(7)全面表现了《巴黎公约》确立的国民待遇、优先权、专利独立三大准则,严格实施了该公约规则的责任;

(8)秉承了我国法令简明扼要的传统。

很多客户由于对商标的认识太少,认为商标就是商号,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说说商标和商标的区别与联系。

商号是什么

商号,又称为商事名称,是商事经营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即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用以署名或让其代理人使用,与他人进行商事交往的名称。商号作为商事主体的代表符号,不仅可以区分不同商事主体,减少和避免交易中的混乱,而且对维护公平竞争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商标是什么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陕西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一、功能和作用不同

首先商号是用来区分不同的企业,而商标是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和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而对于商标而言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来注册商标,在一定情况下商号有些时候还能作为商标使用,而商标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

二、表现形式不同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商号一般只能用两个以上的汉子组成,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于商标而言是可以采用数字、图形、拼音、颜色和英文字母等来组合运用。这也可以看出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三、使用的范围和效力不同

中国对于商标权的规定是商标一旦注册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效的,而且对于商标权的使用年限也规定在有效期十年,在过期后可以进行续展;而商号权则是有一定的区域限制,首先要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后在一定的区域内使用,但是对于商号的使用期限这没有限制,即只要一经通过就可终身使用。

发明专利申请被公开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如申请人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没有缴纳实质审查费,会导致视为撤回,也就是申请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撤回,但是通过某些程序的不作为,将专利申请放弃。

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想失去该专利申请,就应该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不要忙于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而错过了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被视为撤回的,也应该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再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若真的是专利局的过错,专利局是会把恢复费退还给申请人的。

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因为维持费有滞纳期,一旦因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能予以恢复。

专利申请授权后,如果不按期缴纳年费,会造成专利权的终止,而丧失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按期办理授权前的登记手续,也会造成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现如今无论什么行业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想要在市场中赢得胜利,需采取有效的上半夜战略,而品牌推广是重要的战略之一。产品质量与服务是打造品牌的硬件,而商标是品牌打造的软件。商标对企业而言就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因此很多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作用,陕西商标注册、商标转让都是获取商标专用权的重要途径。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下面小编告诉大家商标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公司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商标转让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四、商标转让办理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人、受让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的法律文件。

3、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4、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5、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6、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7、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8、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9、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由于商标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知识专业性较强,因此很多企业对商标的理解不够透彻,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时容易因一些细节问题而耽误商标注册进程。商标注册过程较复杂,很多企业都会找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省去办理商标注册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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